这几天一直在看《贞观长歌》,看见皇上要不断的处理各种事务,发现领导者做决策的原则就是平衡各方的利益,才能既能办好事,满足了人们的要求,又能不出乱子。
作为领导者,具有决定利益归属的权力,自然会有下属来贿赂,以求满足自己的要求,领导者如果只顾眼前的利益,以公谋私,必然会触犯另一部分人的利益,这时就必须找机会来平衡一下,下次给别人一点好处,以保证各方的利益。那些贪污受贿被查处者,无非是事情做的太绝,满足了自已或者少部分人的利益,而触犯了更多数人的利益,于是为人所不容,最终被人揭发。那些举报者,多数是和那些贪官有过“合作”的人,他们本来完全可以互助互利,可见人不能太贪,把握好度是关键。
法律的作用是说到底也是保证利益的合理分配,因为不可能人人都获利,所以法律的作用是保证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来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。那些贪官还是考虑得不够广,以为打通了这个部门,那个局就已经满足各方利益需求了,就可以可以高枕无忧了,却不知他们这一党会伤害到更多人的利益--广大群众的利益,搞小集团历来是没有前途的,古代是,现在也是。
所以说领导者并不是没有领导艺术可言,但终归还是要以一个清正的姿态出现,这样才是最保险,最安全的。当臣子的,提要求可以,但不能太过分,这样会搞得大家都很难办,也要考虑到领导者的难处,更不要搞小集团,拉这个入伙拉那个下水,最后自己都发现没完没了了,下场只会被更多人合而诛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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